黄河设计公司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贯彻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
发布日期:2010-06-04
来源:张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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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中央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高度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黄河设计公司领导在学习讨论中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深刻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深入落实,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黄河设计公司党委中心组还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