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11-03-09
来源: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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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0年第53号公告,水利部近日批准黄河设计公司与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联合主编的《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为水利行业标准,标准编号SL492-2011。该标准将于2011年4月25日起正式实施。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属新编标准,黄河设计公司于2001年12月成立编制组,在大量收集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组积极开展标准编制工作,于2007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编制组对标准条文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补充,2009年11月完成送审稿,并于2010年5月通过水规总院组织的专家审查,2010年7月完成报批稿。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符合技术标准的编制程序,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的经验,反映了当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技术的发展水平。该标准规定了环境影响复核、措施调整,环境保护设计原则和基本技术的要求;规定了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土壤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景观保护、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等保护目标、技术标准、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规定了环境监测与管理、环境保护投资概算等设计内容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