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审计划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国认水正字〔2010〕3号)文件精神,
此次评审活动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的要求,根据评审日程安排,通过听、看、查、问、考、座谈及赴现场实验室审查等形式,对实验中心进行了全面评审。
在评审期间,评审组审阅了实验中心的体系文件、有关质量活动的记录等资料;考察了试验室环境和设备状况,查验了对应的检定/校准证书、自校报告、使用维护记录和标识管理情况,同时询问、考核了在场的检测人员;查阅了人员的培训记录、业绩档案;查看了2009年到复查评审以来实验中心完成的部分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100余份;对25位检测人员进行了计量法规、计量基本知识等理论考试;对申请评审的24类344个参数抽查了62项参数(占申请参数的18%,涵盖了所有类别)进行了现场操作考核,采用了盲样考核、人员比对、方法比对、见证试验、报告验证等多种考核方式。评审组还对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检测室主任、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授权签字人等进行了30人次的座谈考核。
经过3天的评审考核,评审组认为:实验中心法律地位明确、组织机构和质量体系文件健全,有保证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措施,能独立承担第三公正性检测;中心人员数量、学历职称层次、技术能力能满足完成申报参数检测的要求;经考核,授权签字人具有相应专业和管理的经历和经验,熟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知识,符合要求;检测仪器设备均按规定检定周期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了检定或由中心按规定自校合格,并正确地实施了标识管理,环境条件和设备配置能满足检测要求,具备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向社会提供所申报24项检测项目344个检测参数的公正数据的能力。评审组最后同意实验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并报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评审组对实验中心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文件、理顺中心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加强评审准则以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宣贯力度、进一步规范参考标准和样品的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黄委建管局马志远调研员、公司副总经理刘钢参加了此次评审的首、末次会议,并对实验中心计量认证体系管理及运行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实验中心按照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计量认证体系运行管理水平,保持持续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实验中心的体系运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水利事业继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