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设计公司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3-07-24
来源: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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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同意黄河设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从2013年8月1日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管理。
根据国务院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黄河设计公司作为试点行业中的"现代服务业",主要经营业务将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应于试点实施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为保证"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开展,黄河设计公司按照税法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向税局递交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了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核算制度等信息,积极配合税局完成了"营改增"实地调查,认真参加了国税机关对一般纳税人认定培训和"营改增"相关政策及增值税操作流程的培训。
截止目前,黄河设计公司已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开票信息卡的制作、增值税政策的培训宣传、增值税税控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工作。"营改增"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财资部将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做实做细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公司"营改增"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